通常来讲,为了保证可以准时拿到装修好的房,一般上业主会跟装修方确定好竣工时间。而实质中,装修过程中还可能出现延期交房导致业主损失的状况,但有时也会由于业主自己是什么原因导致延期,譬如说业主中途修改装修策略等。因为业主缘由致使工程延期,有的人就会考虑,由于双方还有延期违约责任,事实上确实是延期了,那样在此状况中装修公司应该还需要承担延期责任。
其实,就业主自己缘由出现延期的,想要装修公司为此承担责任,一般是不可能的,毕竟不是他们的责任,但装修公司是不是需要担责,还应视具体状况认定。具体状况如下:
1、假如工程延误是由业主单方导致,且经过装修公司采取弥补手段依旧未能解决的,那样此时装修公司无需承担责任。比如装修隐蔽工程封闭前,需要业主准时验收而不按时验收的,且经装修公司催促后依旧未按时验收,进而致使工期延误的,装修公司不承担责任。
2、假如工程延误主如果由业主单方导致,且装修公司放纵其产生的,此时装修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业主未准时将有关装修材料补足,而装修公司发现后又不主动提醒,进而致使工期延误的,那样装修公司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针对这种规定,主如果针对在工程延期中,由于是业主与装修方合作,所以是相互影响的,如果由于业主没准时不足材料,而装修方也不准时提醒,那装修方到底也算是违约了,因此,不可以当然免除责任。
实质中,一般就是装修方由于可以确定延期责任主要在业主,就不按实质状况确定违约责任,这就使得业主的损失变得较大。因此,建议就是业主发现装修方对延期违约也有责任,但却不认,损失较大的,建议就是可以找个善于解决合同纠纷的律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