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工头工人去世了哪个负责管理
包工头工人死亡时,一般应由包工头负责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工人与包工头之间是雇用关系,当工人在受包工头雇佣的工地工作时发生事故,应当找包工头承担责任,而非直接找公司。
包工头是实质施工人,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并没有劳动关系。因此,法律快车提醒,在工地上发生事故受伤,劳动者应按雇佣关系向包工头倡导赔偿权利。
2、农民工顺利讨薪的有效方法
农民工在讨薪过程中,可以采取多种有效方法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1.可以申请诉前保全。面对一些单位在经营不善时采取转移资产、逃匿消失等方法逃避法律责任的状况,农民工可以在起诉前或仲裁前向法院申请对欠薪单位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或冻结手段。
2.可以申请支付令。《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时,依法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的权利。这一规定为农民工提供了快捷进入司法救济程序的渠道。
3.还可以行使撤销权。当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我们的财产免费出售给配偶、子女或别的人等时,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权人(农民工)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撤销权需要在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