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酒驾驶案件已到检察院严不严重
醉酒驾驶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这一事实确实表明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已交由检察院对醉酒驾驶行为进行公诉考量,但没办法表示案件的紧急程度。
1.检察院在接收案件后,会依据实质的案情,综合考量后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醉酒驾驶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并不可以直接等同于案件紧急,其紧急性仍需依据具体案情来定。
2.有关法律规定也明确了检察院在审察案件时的职责和程序,如《中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察决定的规定,与检察院在觉得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时应作出起诉决定的有关条约。
2、检察院对醉酒驾驶案件的处置
当醉酒驾驶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检察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状况进行审察,并依法作出处置决定:
1.若检察院觉得醉酒驾驶者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会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若检察院觉得醉酒驾驶者没犯罪事实,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可以不起诉的情形,如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规定无需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则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3.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检察院还需要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进行相应处置,如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等。
4.对于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法律快车提醒,检察院还会提出检察建议,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