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纠纷哪儿解决
土地纠纷一般应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置。
1.当面临土地纠纷时,当事人第一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法解决,这是最直接且本钱较低的方法。
2.若协商无果,可以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譬如当地的村委会或土地管理部门。
3.假如调解仍然没办法达成协议,或者对政府处置结果不服,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置。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土地纠纷有什么种类
法律快车提醒,土地纠纷依据其争议内容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1.土地确权纠纷:这种纠纷主要涉及土地所有权或用权的归属或界限问题,不同主体间对此存在异议。
2.土地侵权纠纷:当某一方对别人已依法获得的土地所有权或用权构成侵害时,会引发此类纠纷。
3.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这种纠纷发生在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不同成员之间,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与外村承包户之间的各类纠纷。
4.土地行政争议:此类纠纷一般因相对人对土地行政主管机关或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引起。
3、土地纠纷怎么办
针对不相同种类型的土地纠纷,解决渠道也有所不同:
1.土地确权纠纷:当事人应第一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请人民政府作出确权处置。若对人民政府的处置决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当事人应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法解决。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土地行政争议:这种纠纷应根据普通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处置。在处置土地纠纷时,当事人应充分知道有关法律法规和步骤,以便更有效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