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废车出车祸哪个担责
报废车发生事故,由交易、赠与等出售人和受叫人、赠与人和受赠人承担连带责任。
1.报废车指的是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底盘紧急损毁,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机动车辆。
这种汽车因为安全性存在问题,国内法律严禁其上路行驶。然而,仍有人无视法律,驾驶报废车上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总是十分紧急。
2.驾驶拼装的机动车辆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对驾驶员处以罚款和吊销汽车驾照的处罚。
3.在事故责任方面,因为报废车本身不可以达到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安全指标,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即无论事故发生时报废车的驾驶员是不是存在过错,出售人和受叫人、赠与人和受赠人都需承担连带责任。
2、报废车事故责任划分
法律快车提醒,在报废车事故责任划分方面,主要遵循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1.在报废车发生事故的状况下,不考虑事故发生时驾驶员的过错程度,出售人和受叫人、赠与人和受赠人都需对事故导致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这一原则的适用,是基于报废车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性。
2.因为报废车不可以达到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安全指标,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导致其他机动车辆、非驾驶员和行人的损害。
因此,法律对出售报废车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处罚,并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以确保事故受害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3.虽然报废车事故责任划分遵循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仍会依据事故发生的具体状况、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原因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具体的赔偿责任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