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坐朋友的汽车外出,这个状况非常容易见到,但发生了车祸,这个状况就涉及到责任的划分,那样坐朋友的车出车祸哪个负责?
网友咨询:
乘坐朋友车出事故,损失如何去承担
律师解答:
1、坐朋友的车出了车祸,这个状况若是由于开车的人有过错致使的交通事故,也就是说车祸中乘坐汽车的用户负主要责任,乘客可以直接需要朋友赔偿损失,可以参考事故认定书去申请理赔,有保险企业的会有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2、若是他们汽车全责,坐朋友的车出车祸,这个主如果他们汽车负责进行赔偿。
3、应该注意的是好意同乘,这个状况可以减轻驾驶员的责任。坐朋友的车,这个状况是朋友赞同的,朋友就是用户,乘坐的时候虽然没付费,但双方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用户就有义务要承担乘客的人身安全,这一点应该注意。由于是朋友,建议和朋友好好协商。
律师补充: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步骤是什么样的?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假如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十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十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假如肇事者未逃逸的,无需检验、鉴别的,十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别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别,检验、鉴别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别超越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低于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
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别,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假如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保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十日内出具新认定书。
《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各自过错的比率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辆与非驾驶员、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驾驶员、行人没过错的,由机动车辆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驾驶员、行人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适合减轻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辆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低于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驾驶员、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辆导致的,机动车辆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