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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构成要件

www.huibianfa.com 2024-09-09 刑事辩护

伪造、变造、交易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交易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公共信用。


1、客体要件:伪造、变造、交易的需要是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


这里的国家机关包含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与中共的各级机关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各级机关。


所谓公文,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制作的,用以联系事务、指导工作、处置问题的书面文件,如命令、指示、决定、公告、函电等。某些以负责人名义代表单位签发的文件,也是公文。公文的文字可以是中文,也可以是外文;可以是印刷,也可以是书写的,都具备公文的法律效力。


所谓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制作、颁发的,用以证明身份、职务、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有关事实的凭证,如结婚证、工作证、学生证、护照、户口迁移证、营业执照、驾照等。对于伪造、变造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和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因本法或本条另有规定,不以本罪论处。


所谓印章,是指国家机关刻制的以文字与图记表明主体同一性的公章或专用章,他们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符号和标记,公文在加盖公章后始能生效。用于国家机关事务的私人印鉴、图章也应视为本款所称印章。


印章,应包含印形与印-影。印形,是指固定了国家机关名字等内容并可以通过肯定方法表示在其他物体上的图章;印-影,是指印形加盖在纸张等物体上所呈现的形象。印章既包含表示国家机关名字的印章,也包含国家机关用以表示某种特殊作用与功效的专用章。但专用章与省略文书的界限是微妙的。比如,法院在判决书上所加盖的“本件与原件核对元异”的骑缝章,重在表达意思,而不是重在证明人或单位的同一性,故是省略文书,而不是印章。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交易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所谓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者制作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含根本没有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而非法制作出一种假的公文、证件和印章,又包含在存在某一公文、证件或印章的状况下而模仿其特点而复印、伪造另一假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包含非国家机关员工的伪造或制作,又包含国家机关员工未经批准而擅自制造。另外,模仿有权签发公文、证件的负责人的手迹签发公文、证件的,亦应以伪造论处。


所谓变造,则是对真实的公文、证件或印章借助涂改、擦消、拼接等办法进行加工、改制,以改变其真实内容。所谓交易,即对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印章实行有偿出售,包含购买和销售两种行为。至于交易的公文、证件或印章,既能够是真实的,也可以是伪造或者变造的。


3、主体要件


伪造、变造、交易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但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伪造、变造、交易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4、主观要件


伪造、变造、交易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往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伪造、变造、交易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即行为人需要明知是国家机关制作或者应由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证件、印章而伪造、交易,或者明知是国家机关制作的真实的公文、证件、印章而变造。并且,只有当行为人认识到所伪造的公文、证件、印章可能让人用时,才宜认定为犯罪。如行为人偷窃某甲的手提包,意图盗窃钱财,没想到包中装有某甲单位的公文及甲的证件。这样,行为人只构成偷窃罪,不构成伪造、变造、交易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Tags: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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