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明确规定犯罪既遂后不可以构成犯罪暂停。
根据《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舍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预防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暂停。法条中并未规定犯罪既遂后不可以构成犯罪暂停,而且,从文意理解,只须做到“自动舍弃犯罪”和“自动有效地预防犯罪结果发生”中任意一项,即可构成犯罪暂停,而“自动有效地预防犯罪结果发生”和既遂与否并不势必有关。
纵使从犯罪形态来讲已构成既遂,但只须能自动有效地预防犯罪结果发生,依法就应认定为暂停,觉得既遂后没有暂停的说法并没办法定依据。
既遂后还未出现犯罪结果的,一般会发生在危险犯中,当行为人推行的行为已使侵犯的客体处于危险中,即构成既遂,但这个时候客体并未遭到现实的伤害,假如此时行为人主动采取手段有效预防犯罪结果发生,笔者觉得,还是应认定为犯罪暂停。
以上内容就是有关的回答,犯罪既遂是已经犯罪完成,但感到后悔这时客体并没遭到现实的伤害,此时的行为人采取了主动并且有效的手段,预防犯罪的发生,而犯罪暂停是在犯罪之前就已经后悔了,没将犯罪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