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免房租的公告不是法定的,现在只有少部分省份对疫情期间的房租问题颁布了指导性的文件,但这类指导性的文件也没规定所有些房租都可以减免,可以申请减免租金的,主如果针对受疫情影响冲击力比较大的这类中小微型企业。
疫情期间免房租公告是法定的吗?
疫情期间免房租公告不是法定的,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是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状况颁布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而如此的政策针对的多是企业,如果是个人想要减免租金,可以从租房合同入手,依据合同规定,看是不是满足合同中规定可减免租金的条件,可以的话,也是可以倡导减免租金的。
疫情期间,部分区域处于管制状况,没办法明确具体何时可以复工,此时建议作为承租方的企业可以向出租方发出有关公告,尝试倡导先“暂停”合同履行,对于租金减免等问题,可将来续再行协商或者依据新颁布的有关规定提出相应倡导。
2、承租人是不是有权以受疫情影响为由需要解除合同?
因为疫情未来发展趋势尚难预判,不排除有承租商户受疫情影响出现房子出租合同目的没办法达成的状况。关于此次疫情及有关防治手段是不是可以在某些个案的处置中成为解除房子出租合同的正当理由,还需依据情势变化、承租商户受影响的具体程度等原因来进行综合判断。
若因疫情影响承租人的合同目的确实已没办法达成的,承租人有权需要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承担;合同解除后的房租结算可参照上条处置,但对于承租人的其他损失,譬如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经营损失、出租期间未用尽的装修损失等,出租人一般不需要分担。
另外,需要提醒承租方注意的是,假如出现确实很难继续履行合同的特殊状况,应当准时公告他们,以便他们采取适合手段预防损失扩大。
3、没办法用承租的房子,能否申请提前解除出租关系?
承租方可与出租方协商减免租金或解除出租合同。
受疫情影响,尤其是外地务工的承租者因发病、隔离察看、封路等没办法正常返回,没办法用承租的房子,则承租人可依据《民法通则》等关于不可抗力的有关规定请求减免部分租金;而对于承租人或出租人觉得再继续履行出租合同损失过大,请求提前终止出租合同的,双方可依据具体状况选择支付他们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2020年疫情期间免房租公告是法定的吗具体内容,假如还想知道关于其他疫情房租的信息,可以查询:2020年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有关内容,而国家的任何法律规范不会易如反掌的进行修改,疫情期间的房租问题还没上升到需要修改国家法律条约的地步。就连政府指导性的文件也比较少,疫情期间减房租都不确定,更不需要说是免房租了,有哪些问题自己要跟房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