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子交易合同效力认定和处置原则: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子交易,合同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子供应给本乡以外的职员的如获得有关组织......大伙一块儿和华律网记者来认识下。
农村房子交易合同效力的处置原则
农村房子交易合同效力认定和处置原则: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子交易,合同应当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子供应给本乡以外的职员的如获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合同可以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子供应给本乡以外的职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合同应作无效处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根据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出售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没有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