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己或家人购买人寿保险时,一般要指定受益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可以获得保险金。那样,如何确定保险受益人才能防止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损失?既然是受益人,是否其他人都可以被指定?要解决这类问题,第一要知道保险受益人的条件。
保险受益人需满足以下的条件:
1、享有保险金的请求权
当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直接根据理赔程序领取保险金。
2、在保险合同中被指定
受益人将由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合同中明确指定。不过,保险受益人确定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变更,并且投保人也可以中途撤销,那样将直接丧失保险受益权。
确定保险人时最好考虑以下:
1、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
由于被保险人学会了随时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所以可以确定任何一人作为保险受益人,并且还不受保险人限制。
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
由于确定保险受益人直接关系到被保险人利益,所以投保人要变更或者撤销受益人,都得经过被保险人赞同,而被保险人也可以自己指定受益人。
并且这时得多方考虑适合的受益人:
(1)指定的保险受益人不会危及自己安危,譬如为获得高额的保险金,恶意杀害被保险人的,即不能考虑。
(2)可以指定被扶养人做适合的受益人,譬如年幼的子女、残疾的配偶、年迈的爸爸妈妈等,由于自己一旦发买卖外死亡,可能直接丧失生活来源,所以可以考虑这种类型的人做受益人。
最后,其实确定保险受益人时,将直接跟被保险人有关,所以被保险人可以参考自己利益考虑适合的人做受益人。当然,假如发现投保人或是自己刚开始指定的人不适合的,为确保我们的利益,那样建议可与时去更改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