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驾照资格考试改革之后,对驾校学员的考核需要更严格,因此想要点取驾照资格证书已经变得愈加困难,所以在交通违章后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假如感觉这个处置结果有失偏颇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交通部门。
对交通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是直接去法院起诉交通部门,选择后者的需要在了解吊销执照这个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行政诉讼时需要满足以下的诉讼条件:
1、原告符合法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即你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与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目前你是被行政处罚,被决定吊销驾照,是这种主体。
假如是法人身份的则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
(1)依据法律规定成立;
(2)公司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我们的名字、组织机构和场合;
(4)自己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原告起诉时有明确的被告
即你目前明确要起诉的是交通部门,并且是具体到哪儿的交通部门。
注意,假如你先申请行政复议了的需要根据下面规定确定被告:
(1)假如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应起诉复议机关;
(2)假如复议机关保持原行政行为的,应将复议机关和原作出机关作为一同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即需要你目前起诉,对交通管理部门有明确的需要,譬如需要其撤销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等。
4、是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这得依据你起诉的具体部门决定,假如你起诉的是县交通局,那就找作出吊销执照决定的交通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假如你直接找其他地方的法院起诉的,该法院可以依法驳回起诉的。
最后,虽然法律上规定了,在出现被交通部门吊销驾照等状况时,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同时也需要关注诉讼时效,错过诉讼时效在起诉到法院的,将失去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