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事实论情理讲法律,积极交流主动整改,
促成执法机关撤回严厉的行政处罚
案号:金综罚听告字(2022)第001号
案情简述:当事人在成都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经营一家里饭店(牛肉馆小店,主营蒸菜、炖菜)。2022年元旦前后,即疫情期间,因楼上一住户反复向当地行政执法部门投诉,经所在茶店子街道执法中队协调无果,成都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处罚告知书,拟对该店作出以下两项行政处罚:1、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关闭;2、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矛盾焦点:当事人的中式快餐馆虽然开在居民楼下的商铺内,但主营蒸菜、炖菜,并且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产生的油烟极少,经营多年每年都能通春节检。该商铺楼上有八户居民,其中七户对该饭店的经营从来没提出过不认可见,但另一户有一刚退休的老人,好像有精神上的问题,声称该店对其生活导致影响,坚持反复向社区、街道、区市等有关部门投诉,需要立即关闭该饭店,街道社区协调交流效果不好,应是为了息事宁人并预防矛盾扩大导致其他不好的后果,执法部门向当事人下达了上述预处罚公告。
办理结果:当事人得知执法部门将对其进行处罚后,委托本律师代理并交流对策,律师经过现场勘查综合研究后觉得,当事人的中式快餐馆是合法经营,投诉中所称的对环境的不好的影响并没有,执法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过于严厉,即不合法也不合理。但考虑到减轻有关部门在面对居民投诉时的工作重压,并降低企业与同楼栋居民之间的矛盾,可尽可能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对饭店进行一次愈加合理化的改造,进一步减少饭店经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期望能以此换取撤销处罚。如执法部门仍按以上公告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则走行政诉讼程序,坚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最后,经过律师按以上策略与执法部门积极交流并主动整改,成都金牛区执法局撤回了处罚公告,当事人的中式快餐馆得以继续经营。
附:《陈述申辩书》
陈述申辩书
申辩事情:
请求依法撤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撤销拟给予申辩人的以下行政处罚:1、在收到本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关闭;2、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申辩事实与理由:
申辩人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申辩如下:
贵局在2021年12月7日对申辩人下达了《责令限时改正决定书》,但因安装室外烟道涉及到楼上住户赞同才能安装。申辩人在接到《责令限时改正决定书》后,立即联系楼上8户住户,因时间紧迫现已征得7户住户赞同申辩人安装,尚有一户正在协调交流,积极完成整改。
一品天下及茶店子街区约有1000-1200户餐厅均开在居民楼下,申辩人开设的饭店是政府街区商业规划。申辩人在2018年3月20日获得了《营业执照》从事餐饮服务到今天,也获得了《四川食品小经营备案证》,依法纳税,是合法经营。
申辩人主营蒸菜、炖菜,几乎极少油烟。申辩人没经营炒菜,没有对环境污染,也未导致任何紧急后果。申辩人在2018年3月15日就安装了静电式餐饮油烟净化设施,且水平合格,一直在正常运行用。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环保部门多次检查均合格。
申辩人觉得贵单位调查的事实与实质不相符合,申辩人未经营炒菜,不是产生油烟餐饮服务项目,假如如此认定则该片区90%以上的餐饮均应关闭。
申辩人觉得拟处罚决定过重,假如被关闭,将给申辩人导致巨大经济损失。在2020年到今天,世界疫情反复不断,给大家餐饮行业也导致了巨大影响,这两年都是在负债前行反复开始营业、歇业,如让申辩人关闭该牛肉馆,不但要给房主赔偿违约金,还有几个职员也将失业,之前的装修也将全部损失,使得申辩人雪上加霜。
综上,恳请贵局撤销拟对申辩人的行政处罚,给予申辩人肯定时间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