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证变更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和成本
房地产证变更名字需要的手续如下:
1.交易双方需持交易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均需提供,并携带户口本)、原房子所有权证到房产买卖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子产权出售手续,并申报买卖价格。
2.房产买卖管理部门会依据需要(事实上多为需要)需要对买卖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依据政策可能有打折)。任一方(也可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到房产买卖管理部门缴纳买卖费、工本费。
4.等待领取新的房子所有权证。买方在获得新的房子所有权证后,需持原土地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用权变更手续,并缴纳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用权证。
成本如下:
1.买卖手续费,其中住宅为2.5元/平方米,非住宅为5.5元/平方米;
2.买卖印花税,住宅为0,非住宅为0.05%;
3.若土地为划拨性质,则需缴纳土地收益金;
4.契税为4%;
5.房子登记费,住宅为80元/套,非住宅为550元/套;
6.证照印花税为5元/本;与工本费10元/本。这类成本都是在房地产证更名过程中可能需要缴纳的。
2、房地产证更名后的后续事情
法律快车提醒,房地产证更名完成后,并不是所有事情都已结束,还有一些后续事情应该注意。
1.新的房子所有权证和土地用权证的领取和保管是最重要任务。这类证件是房子产权的法定证明,需要妥善保管。
2.假如更名涉及到贷款或抵押等事情,还需要准时到银行或有关金融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确保贷款或抵押关系的连续性。
3.假如更名后需要办理有关税务或保险等事宜,也应准时到有关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4.建议更名后的房子产权人在日常注意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争议,可准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有关机构以获得帮助和支持。
综上所述,房地产证更名是一个相对复杂且涉及多个环节的过程,需要仔细知道并筹备有关手续和成本。同时,在更名完成后也应该注意一些后续事情,以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