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是股东为公司利益,代表公司所提起的诉讼,胜诉的利益归是公司,而非归是股东。当然,既然是诉讼,就会存在胜诉、败诉,或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而且既然是诉讼,就意味着一定会产生诉讼费、律师费与因参加诉讼而支付的其他合理成本。
那样,对于股东代表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成本,应由哪个承担呢?
依据《公司法司法讲解(四)》第26条规定,假如股东代表诉讼败诉的,则因股东代表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成本由股东自行承担;假如股东代表诉讼胜诉或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则因股东代表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合理成本由公司承担。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