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由哪个备案
建筑工程合同由建设单位进行备案。
依据《房子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因此,找法网提醒,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的7日内,应将合同送往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2、备案的详细步骤
备案的详细步骤:
1.建设单位筹备有关工程资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并附上所需的工程资料。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察,确认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后,将工程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并颁发相应的工程备案证书。
应该注意的是,虽然备案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但备案后的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准时履行备案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建设施工合同未备案有哪些后果
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是有效的合同。
《房子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
1.这条规定是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而采取的行政管理办法。
2.设立这种备案规范,并非中标合同需要经过行政部门审察批准才生效,而是确定以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之间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因此自合同中标时即成立并生效,双方均享有合同权利,应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如发包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将工程擅自再发包给其他建筑公司,属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有关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