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抚慰金 婆媳间怎么样分割
在处置婆媳间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分割问题时,第一需要明确的是,精神损害抚慰金不是遗产,因此法定继承的规则不适用于此类赔偿金的分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讲解》,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分配应当考虑到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这包含配偶、爸爸妈妈和子女。
在本案中,王某无兄弟姐妹,其妈妈徐某与儿媳刘某之间就怎么样分割这笔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产生了争议。徐某觉得自己应当多分,而刘某则坚持需要平分。依据法律规定,虽然儿媳对公婆具备帮助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但这种义务并不等同于直接的财产权利。
因此,在没其他特殊状况(如一方对另一方有紧急的过错致使精神损害)的首要条件下,理想的做法是将这笔抚慰金平均分配给徐某和刘某。这不只符合法律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分配的一般原则,也体现了对双方情感和经济情况的基本尊重和考虑。
综上所述,建议将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平均分配给徐某和刘某,以公平合理地解决他们之间的分割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