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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宣告刑的规则有什么

www.nousuan.com 2025-05-21 刑事辩护

量刑绝不是单纯的数学计算题,需要综合考虑全案状况对拟定的宣告刑进行审察,假如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觉得拟定的宣告刑罪责刑不相适应的,第一要剖析上述三步设置的起点和比率合不合适,有没可以调整的空间,假如有调整空间的,审察起点刑的选取及各量刑情节的设定比率是不是适合,不适合的予以调整,调整后重新进行计算。

假如调整后觉得拟定的宣告刑罪责刑不相适应的,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可以在20%的权限幅度内进行调整,假如调整后的结果仍不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重新确定拟宣告刑。

对于拟宣告刑,假如在起点刑对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的,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假如低于该幅度内最低法定刑,但具备减轻处罚情节的,也可以直接确定为宣告刑;假如低于该幅度最低法定刑,但只有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以确定法定最低刑为宣告刑,假如坚持在法定最低刑下量刑的,应当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假如高于该幅度最高法定刑的,可以确定法定最高刑为宣告刑。

假如张三的拟宣告刑为26个月(2年2个月),虽低于起点刑对应的法定刑幅度(3-10年有期徒刑)内的最低法定刑,但其具备从犯等减轻处罚情节,故仍可以直接将拟宣告刑的2年2个月确定为宣告刑;而王五的拟宣告刑为52个月(4年4个月),在起点刑对应的法定刑幅度(3-10年有期徒刑)内,故也可以直接将拟宣告刑的4年4个月确定为宣告刑。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

Tags: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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