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牛肉面餐馆里,二个家庭携带孩子在临近的二桌吃饭,由于孩子碰撞问题,其中一个孩子母亲不依不饶,致使孩子父亲大打出手,导致三人重伤,头骨肋骨骨折,一人死亡,打人者被刑拘!
惹事精,一点小事引起大祸不应该啊![尴尬]血的教训!
因孩子之间碰撞,大人大打出手致使一死三重伤,怎么样看待“因小事起大祸”的这件事?
1、有网传发生在长治李先生牛肉面内,且有重伤致死者,应是谣言。
亦有网传发生在某百货大楼对面李先生牛肉餐馆,都不是属实。
某公安局已发布警情通报,说明了案情及进展,这个言论不可以再传播了。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发布言论要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每一个人对我们的言论都要负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1项、第3项规定,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办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5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国内《刑法》第291条规定,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紧急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不真实恐怖信息罪。
所以,发布消息、转发消息都要慎重。
要掌握分辨信息的真假、掌握理性表达。在没学会信息真实性首要条件下不要随便转发,也不要随便评论,不要随便表达支持的看法。
2、当着孩子的面打架,不论是在家发生在家人之间,还是在外边的与不认识的人,害处都非常大
这会导致孩子有样学样,致使其性情暴躁,容易产生暴力倾向。
在外面,无论是餐馆里,还是游乐场里,还是其他的什么地方,孩子之间产生矛盾,尽可能让孩子去解决,不要动不动父母就上手。
一方父母帮助孩子打架,他们的父母能袖手旁观吗?
一定不会。哪个不怕我们的孩子被欺负。
如此就会转化为父母之间的纠纷,一旦大打出手,不死既伤,不是去医院,就是去看守所了。
在这种情形下,不只给孩子导致非常大的恐慌,而且也比较容易伤害到孩子。所以,退一步海阔天空,是有道理的。
不少人了解这个道理,到时候,头脑一热就会出事。
到头来悔之晚矣!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