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加以风险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可以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基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平等,所以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办法与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办法是一样的。具体来讲,主要通过以下两种办法来解决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的问题:
1、爸爸妈妈协商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民事问题,因此当事人有权协商解决。《民法典》有规定,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可以达成共识时,由法院依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状况判决。这就是说,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如此的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爸爸妈妈协商解决。但假如爸爸妈妈对非婚生子女的归属很难达成共识,发生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话,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了。
2、法院根据“有益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确定。
1、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获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妈妈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是妈妈。当然,这更不是绝对的,假如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其他紧急疾病,子女不适合与其一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需要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缘由,子女确没办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爸爸妈妈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假如父方和母方均需要获得抚养权的,则法院会严格地根据“有益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下列情节可以作为法院优先考虑的原因: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缘由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其他紧急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一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需要子女与其一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一同生活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需要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对于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应当考虑其本人的建议。
未成年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养子女。
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就解除同居关系而向法院起诉的话,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若是起诉需要法院处置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问题的话,那样法院就要根据婚生子女抚养权的规定进行处置。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