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日常,不少夫妻之间都会由于各种缘由选择离婚,但有时不通过离婚程序也可以离婚,大家称之为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婚姻效力当中的一种状况,在这种婚姻状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通过诉讼方法来需要对原来的婚姻进行撤销。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下婚姻可以申请撤销
律师解答:
依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和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律师补充:
可撤销婚姻的步骤有什么?
1、申请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应当亲自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请求;
2、当事人提交筹备好的证件及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拯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进行审察;
4、经审察,觉得受胁迫结婚状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作出撤销婚姻的决定,宣告结婚证作废,并予以通知。通知的期限不少于30日。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撤销婚姻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撤销婚姻的请求已让人民法院受理的,终止办理。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了解或者应当了解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