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能否直接需要返还合伙时的投资及分配收益?

www.cakafa.com 2024-11-12 公司经营

在订立合伙合同或者形成合伙关系时,合作伙伴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获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是合伙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合作伙伴是不可以直接需要返还合伙投资的,由于投资已经成为了合伙财产。

合伙关系的形成是以合作伙伴之间的信赖为基础的,但为了防止产生纠纷和合伙的进步,必须要订立书面的协议。

订立书面合伙合同时应付合伙的出资、合伙事务的管理、合伙收益分配及亏损的分担、合伙的期限、入伙、退伙与合伙纠纷的处置等方面都进行约定。合伙的出资是合伙财产,合伙出资的返还若未事先在合伙合同中约定,没办法直接需要返还,只有经过合伙清算后才能进行合同财产的分配。

Tags: 公司事务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