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行使着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职能,让人们称为“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那些家有案件在审的大家来讲,在防范疫情的同时,恐怕愈加担忧的是我们的家人,担忧家人的健康,更关注疫情对他们案件的影响,那样检察院疫情期间批捕案件状况,疫情影响检查院办案吗?
1、检察院疫情期间批捕案件状况。
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状况(截至3月26日)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紧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严格依法追诉、惩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达成决胜全方位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的任务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截至2020年3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察逮捕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2681件3343人,审察批准逮捕2304件2785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22件305人;受理审察起诉2048件2580人,审察提起公诉1561件1919人,依法不起诉35件45人。
其中,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2件14人,起诉16件18人;
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务罪397件495人,起诉417件506人;
依法批准逮捕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144件175人,起诉96件114人;
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类犯罪(含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罪)191件367人,起诉74件132人;
依法批准逮捕非法经营罪(哄抬物价)14件30人,起诉9件11人;
依法批准逮捕诈骗罪1304件1368人,起诉709件750人;
依法批准逮捕编造、故意传播不真实信息罪8件8人,起诉9件9人;
依法批准逮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类犯罪(含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回收、运输、供应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打猎罪,野生动物资源类非法经营罪)145件210人,起诉153件265人;
依法批准逮捕其他涉疫情犯罪125件167人,起诉95件125人。
2、疫情影响检察院办案吗
疫情只不过改变了办公的方法,并没停止办公,网上办案、视频提讯、远程开庭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而且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日前下发的《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建议》中也提出,审察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办案期限以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察期限为限,退查和延长应当以符合法律规定且客观必要为原则。
特殊时期,疫情防控是大局,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也非常重要,其诉讼权利也要依法保障。此时,要充分发挥专业律师有哪些用途,通过辩护律师与办案机关的积极交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保障。
在没恢复正常的状态工作模式前,司法机关既要防疫,又要办案,时间紧、重压大,大概导致办案期限的延长,这对于那些犯罪轻微、量刑较轻的当事人来讲,或许会增加其刑期。这个时候,辩护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申请,通过变更强制手段的方法,先让当事人获得肯定的自由,如此既缓解了办案机关的时间重压,也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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