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居住证办理问合租的人赞同是需要的吗
上海居住证办理需征得合租人赞同的规定是不是具备强制性?
若在租房合同中签署的名字并不是当事人本人,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如若可以提供确凿且具备说服力的居住地证明文件,申请居住证的手续是可能顺利进行的。
然而,假如没办法提供充足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那样办理居住证的过程将会遇见困境甚至很难达成。申请领取居住证时,应向居住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由公安机关授权的社区服务机构递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件、个人照片与居住地地址、就业情况、在校学习等有关证明资料。居住地地址证明文件主要涵盖房子出租合同、房子所有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由房子出租方、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开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文件则包含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可以证明拥有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有关材料等;而就读证明文件则主要包含学生证、就读学校开具的其他可以证明持续在校学习状况的有关材料等。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与房子出租人应当帮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与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上海居住证续签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上海居住证续签的有关规定如下:持有该居住证的当事人须于有效期满前的一年之内,即在最后一个月中的前30天内,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签注手续之办理;请携带有关文件证明其居住资质真实且有效地填写《流动人口/居住证信息登记表》,并提交至员工进行核实和信息管理软件后台比对。确认无误后,员工会当场打印出签注信息。但如在此过程中发现居住地址已经发生了改变,请务必准时更新此地址信息。若经比对与原核定信息不符者则没办法给予签注。《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近日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用功能暂停;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用法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3、上海居住证能否带预售合同去办
普通而言,仅仅依赖预售合同可能很难顺利办理上海居住证。想要成功进行相应申请,申请人一般需要提供有关其居住稳定性的确切证明资料,譬如一份已经正式生效的出租合同或者自己家里房子的房地产证等居所凭证。预售合同并没办法切实地证实你在上海已有稳定靠谱的居住之所。然而,因为各地方的政策差异性与实质环境的多元化,相应的规定或许会产生微妙变化。因此,强烈建议你向当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详细知道,以明确该机构对此类状况的具体需要与处置手段。若条件允许,申请人还应尽量地筹备全方位的辅助兴材料,如获得房东配合而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等等,如此或有助于提升申请成功的机率。
上海居住证办理需合租人赞同非强制,但需提供确凿居住地证明。无有效材料则难办理。申请时须递交身份证、照片及居住地、就业、学习证明。地址证明含出租合同、产权证等;就业证明含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就读证明含学生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