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防范应注意什么
1、申请商标注册尽可能提早
国内《商标法》第31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申请人,在同一种产品或类似产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通知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通知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别的人的申请,不予通知。”
2、商标注册范围适度扩大
商标注册涉及类别与延伸产业类别的产品、服务商标外,还需要进行适合的防御性商标注册,很多核心品牌实行全类注册的做法就非常值得借鉴。
3、商标异议机会,切勿错失
商标注册要经过提交申请书件、形式审察、实质审察、初审通知、注册通知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在国内,有权审察、核准商标注册的国家机关是国家商标局,但《商标法》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其他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4、争创驰名商标,强化保护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有关公众广为知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鉴于驰名商标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具备相当高的商业价值,依据有关的国际公约,国内对驰名商标实行特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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