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女职工生育医疗费1、用人单位职工在职期间生育、节育等发生的下列医疗成本,从生育险基金中支付:(1)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生育医疗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
1、用人单位职工在职期间生育、节育等发生的下列医疗成本,从生育险基金中支付:
(1)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2)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成本及并发症的治疗成本;
(3)采取除外用避孕工具以外的其他避孕手段的成本;
(4)推行绝育、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手术的成本;
2、用人单位职工因生育、终止妊娠引起并发症在产假期间的医疗成本和因绝育、输精管输卵管复通手术引起并发症的医疗成本,从生育险基金中支付;产假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成本和产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成本,根据基本医保方法办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实行手术的单位承担并发症医疗成本的除外。
具体范围和标准,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价格、卫生、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部门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