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行政诉讼败诉之后,当事人对于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应该注意,这样的情况只适用第一审案件。为了帮助大伙更好的认知有关法律常识,找法网记者整理了行政诉讼败诉如何解决有关的内容,大家一块儿认识一下吧。
1、行政诉讼败诉如何解决
行政诉讼败诉,若是一审,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二审,则不可以第三上诉。由于国内实行二审终审制。
《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2、行政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吗?
行政诉讼中产生的诉讼成本由败诉方承担。但胜诉方想负担的可以由其负担,以其预交的诉讼费负担。假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双方都要承担,具体承担份额由法院在判决书中规定。
3、行政诉讼败诉后可以行政复议吗?
行政诉讼之后是不可以再进行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是需要在行政诉讼之前进行。
《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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