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职员不可以作为证人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点或者年幼,不可以分辨是非、不可以正确表达的人,不可以作证人。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但凡了解案件状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点或者年幼,不可以分辨是非、不可以正确表达的人,不可以作证人。
第六十五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成本,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能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薪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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