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时 财产怎么样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一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区别: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可以分为一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一同财产一般指双方一同出资或劳动所得的财产,如薪资、奖金、劳务报酬、常识产权收益等。个人财产则包含一方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与各自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协议与协商:假如双方有明确的财产分割协议,应根据协议实行。假如没协议,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财产的分配方法。
法院判决:假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状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并可能依据双方的贡献大小、经济情况等原因进行公平分割。
特殊状况的考虑:在分割过程中,还需考虑一些特殊状况,如一方在同居期间因疾病需要特别照顾的状况,或一方对子女抚养有较大贡献的状况,这类都可能影响最后的财产分割结果。
法律依据:《民法典》虽然未对所有同居情形下的财产分割作出详细规定,但对于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中的同居期间所得财产,有明确的处置原则,即由当事人协议处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总结来讲,解除同居关系时的财产分割,第一应尝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具体状况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在整个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并考虑到双方的实质贡献和经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