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假如医院误诊,到哪儿可以申诉
假如遭遇医院误诊,病人及其家属第一可以到当地卫生局或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调委)提出申诉。这类机构一般会设立专门的途径来处置此类纠纷,力求通过协商调解的方法解决争议。
1.在申诉过程中,病人应提供详尽的医疗记录、诊断报告与任何能证明误诊致使损害的证据。
2.若协商调解未能达到预期成效,病人仍有权选择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争议,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裁决。
2、误诊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误诊是不是承担法律责任,重点在于是不是满足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具体而言,需满足以下两点:
1.误诊是不是存在过错(过失):医院承担法律责任的必要首要条件是误诊行为存在过错(过失)。这需要大夫在诊疗过程中应尽到小心的注意义务,若因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致使误诊,则可能构成过错。
比如,大夫在诊断前没有进行全方位问诊,或没有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或在初步诊断后未密切察看病情变化,都可能致使误诊并构成过错。
2.误诊致使损害结果:误诊行为还需致使病人遭受实质损害,如增加治疗成本、延长治疗周期、导致身体伤害或精神痛苦等。只有因误诊直接致使的损害结果,才能作为追究医院法律责任的基础。
3、误诊的免责事由有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在医疗纠纷中,医院在某些状况下可以免责,这类免责事由主要包含:
1.医疗意料之外:若误诊的发生并不是大夫的注意能力之所及,是不可抗力的范畴,则医院可以免责。比如,某些罕见疾病或突发情况可能致使大夫很难准确诊断。
2.疾病的自然转归:若病人的疾病进步遵循自然规律,与大夫的诊疗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则医院可以免责。
比如,长期高血压引起的动脉硬化致使的脑出血,即便大夫已进行正确诊断,也很难防止此类并发症的发生。
3.很难防止的并发症:在诊疗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现代医学科技可以预见却不可以防止和防范的不好的后果,这类并发症与大夫的诊疗行为无直接过错关系,因此医院可以免责。
4.患方的过错:若损害结果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则医院可以免责。比如,病人未遵医嘱按时服药或未如实告知病情,致使疾病恶化或误诊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