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军人诉讼离婚程序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步骤:
1.筹备有关材料:军人一方需要筹备起诉状,明确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同时,需要筹备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据、家庭暴力证据等。
2.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常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假如被告是军人,或许会涉及到军事法院的管辖问题,需要依据具体规定确定管辖法院。
3.法院受理与审理:法院收到起诉状和有关材料后,会进行审察,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需到庭陈述看法、提供证据、进行辩论。
4.法院判决:法院会依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对是不是准予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判决。假如军人一方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按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条件
军人离婚案件的受理条件,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会进行审察,觉得符合起诉条件的,将在7日内立案。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这类情形包含: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暂停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新状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3.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合处置,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领取了离婚证后,一方反悔但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
军人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
找法网提醒,军人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主要分为普通程序和浅易程序两种。
1.大多数军人离婚案件适用浅易程序审理,但在审理过程中,假如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审理军人离婚案件时,程序适用上与其他民事案件相同。
2.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处置。同时,对于涉及军人身份的特殊状况,法院也会给予充分的考虑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