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2日,上午8点02分左右,赵某驾驶机动车辆在某道路上与钱某驾驶的机动车辆发生碰撞,导致赵某汽车上的乘车人李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本次交通事故由某交警大队认定,赵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钱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乘车人李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李某(52岁)住院治疗一共50天。
2023年6月某司法鉴别所作出《司法鉴别建议书》,明确李某本次外伤所致右膝关节部分功能障碍的伤残等级是十级,误工期90-150日,护理期为60-90日,营养期为30-60日。
作为乘车人李某,大家可以倡导什么赔偿?
1.医疗成本,具体金额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票据为准;
2.残疾赔偿金,82172元(贵州2022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086元×20年×十级伤残赔偿系数10%);
3.住院伙食补助费,5000元(住院伙食费计算标准100元/天×住院50天);
4.营养费,鉴别建议营养期为30-60日,需进一步结合医嘱确定具体时间。若医嘱确定为35天,则营养费计算数额为:
1750元(营养费计算标准50元/天×营养期35天);
5.护理费,同上,需进一步结合医嘱确定具体时间。若医嘱确定为75天,进一步结合李某住院期间聘请护工实质支付的成本220元/天。护理费计算数额为:
16500元(220元/天×护理期75天);
6.误工费,同上,需进一步结合医嘱确定具体时间,若李某有固定收入,则误工费根据实质降低的收入计算。若李某无固定收入,根据贵州统计局公布的相同或相近行业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平均薪资计算。
7.交通费,酌情支持。最好保留乘坐交通工具的票据;
8.鉴别费,具体金额以鉴别机构出具的收费票据为准;
9.精神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一般为4万元以下(含4万元)。其中,导致受害人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4万元;导致受害人伤残的,根据伤残等级依次予以确定。
十级伤残赔偿金额可能在3000-5000元之间,具体以判决书确定的为准。
以上是贵州内因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十级伤残),受害人可以倡导的赔偿款项及明细,不足之处,请大伙多多批评指正。
引使用方法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根据各自过错的比率分担责任。机动车辆与非驾驶员、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驾驶员、行人没过错的,由机动车辆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驾驶员、行人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适合减轻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辆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低于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除此之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了侵害别人导致人身损害应当赔偿的项目和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