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临时监护人的证明如何解决理手续
临时监护人的证明办理手续相对明确:
1.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应前往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监护人证明,需携带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则证明应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开具。
3.在详细步骤上,申请人需携带筹备好的身份证明材料前往有关部门,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4.部门员工在审核材料无误后,将开具监护人证明。申请人可依据需要点取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
应该注意的是,不同区域和部门的详细步骤可能有所不同,建议申请人在办理前先到当地有关部门咨询知道。
2、办理监护人证明所需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办理监护人证明所需材料主要包含被监护人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1.具体来讲,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包含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如已办理)、户口本;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则依据其身份和国籍有所不同,但一般包含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
2.若被监护人为未成年人,还应该注意法定监护人的确定,一般为爸爸妈妈,若爸爸妈妈没办法履行监护职责,则可能由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或成年兄姐担任。
3.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其监护人则由配偶、爸爸妈妈、成年子女等职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