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法院查封了多长时间能卖
房屋被法院查封了,一般2年内能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实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也对此进行了详细讲解:
1.人民法院冻结被实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能超越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能超越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能超越二年。
2.若申请实行人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但续行期限不能超越前款规按期限的二分之一。
这意味着,在查封期限内,房地产的拍卖工作应当有序进行。
2、法院拍卖房地产的详细步骤
法院拍卖房地产的详细步骤包含四个主要步骤:
1.到房管局查封被实行人的房子产权,这是拍卖前的必要筹备。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子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拍卖的底价。
3.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保留价,这是拍卖过程中要紧的参考依据。
4.进行拍卖:
拍卖过程中,假如首次拍卖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法院可以在六10日内进行第二次拍卖,若第二次拍卖仍然流拍,则应当在六10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每次拍卖前,法院都会公告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确保拍卖过程的公开、公正。
拍卖房地产的三次拍卖过程
找法网提醒你,拍卖房地产的三次拍卖过程分别有着不一样的规定。
1.首次拍卖时,竞买人需要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而申请实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
2.拍卖过程中,假如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实行人或者其他实行债权人可以申请或者赞同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同意拍卖财产。
3.若首次拍卖流拍,法院将在六10日内进行第二次拍卖,对于第二次拍卖仍然流拍的不动产,法院将在六10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4.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实行人或者其他实行债权人拒绝同意或者依法不可以同意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将发出变卖公示。
5.在公示期间内,假如没买受人想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实行人、其他实行债权人仍不表示同意该财产抵债的,法院将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实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