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算不符合录用条件
界定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具体如下:
1.录用条件,作为用人单位设定的门槛,具体涵盖了劳动者需满足的职位需要,包含但不限于资质条件(如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入职手续完备性及身体健康情况等。
2.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关于是不是符合录用条件的争议时,举证责任落在用人单位一方。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需要提供明确的录用条件文件,如入职招聘通知、劳动者签字确认的录用条件确认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载明的有关条约。
3.若这类文件详细列出了劳动者的具体任职需要和条件,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未能达到这类标准,即可被认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不符合条件的孕妇能辞退吗
找法网提醒,针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孕妇是不是能被辞退的问题,大家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解答。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项,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虽规定了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禁止用人单位依据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并未排除依据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因此,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孕妇,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程序的首要条件下,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怎么样举证不符合条件
用人单位在倡导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具体而言,用人单位应提供以下证据材料以支持其倡导:
1.明确的录用条件文件,这类文件应详细列出劳动者的任职需要和条件,且需经过劳动者的知道和确认。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记录,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成就、考核评分、同事评价等,用以证明劳动者未达到录用条件。
3.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公告及送达证明,确保解除程序合法合规。通过构建完整的证据链,用人单位才能有效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从而合法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