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31日,5岁男生小周在石门县某村路段被车撞倒。交通事故发生后,小周被送往石门县人民医院开颅抢救,后又转至湘雅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先后花费医疗费近50万元。
幸运的是,孩子的命保住了,但不幸的是,小周陷入昏迷一直未能醒来。
2023年7月,爸爸妈妈将小周转至康复医院继续治疗,据大夫介绍,小周现在天天的治疗成本(包含药物治疗、康复治疗、检查成本)为1500-2000元,预计还需康复住院6个月,总成本约25万元。
小周的爸爸妈妈都是普通的工薪族,独生子昏迷不醒、高昂的医疗成本让整个家庭都蒙上了阴云。
肇事司机杨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交强险和300万元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但具体该赔付多少,三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小周的爸爸妈妈将杨某和某保险公司起诉至长沙开福区人民法院。
向法院申请先予实行,25万“救命钱”解燃眉之急
为保障小周得到准时救治,法院飞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在调解员的充分调解下,某保险公司赞同先行垫付了40万余元医疗费。
但小周后续的治疗费依旧是个大问题,保险企业的理赔步骤太长太复杂,小周的爸爸妈妈也已经把亲戚朋友们都借了个遍,实在凑不出钱来了。
看着心急如焚的当事人,案件承办人想到了“先予实行”的政策,于是向其释明了先予实行的有关规定。9月20日,小周的爸爸妈妈筹备好有关材料,向法院申请先予实行,请求被申请人某保险公司先行给付申请人小周医疗成本25万元。
收到申请后,长沙开福区人民法院立即向某保险公司核实了肇事机动车辆的投保状况,并在综合考虑小周的后期医疗成本、事故责任和汽车投保金额后,依法裁定被申请人某保险公司先行支付小周医疗成本25万元。
随后,法院第一时间通过“闪信”将裁定书及实行公告书、报告财产令等送达至某保险公司,实行法官也与某保险公司进行交流,告知其申请人现在救治状况,督促其尽快履行先予实行义务,某保险公司遂主动将25万元付至法院账户。
十月12日,小周的妈妈韦女性来到长沙开福区人民法院,领到了上述款项,她脸上的愁云也终于散开了。
法官说法:先予实行,让权益“提速达成”
先予实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依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他们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肯定数额的资金或其他财物,或者推行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实行的一种程序。
依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实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成本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状况紧急切需要要先予实行的。对于特殊、紧急案件实行先予实行,可以让当事人的权益“加速兑现”,解决严重干扰当事生活活或生产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