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怎么样实行刑事拘留的一般程序步骤

www.36001.cn 2025-02-04 刑事辩护

1、怎么样实行刑事拘留的一般程序步骤

1.第一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状况和拘留的原因,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察批准,签发拘留证;

2.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3.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

《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需要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马上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能超越二十四小时。除没办法公告或者涉嫌风险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公告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公告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将来,应当立即公告被拘留人的家属。

2、刑事案件中刑事拘留能折抵缓刑吗

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刑事拘留期间的羁押期是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的,能折抵的一般是有期徒刑、拘役等的刑事处罚。

《中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可以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可以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3、刑事拘留后何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快车提醒你,从拘留后到检察院批捕前,都可以申请取保,审批时间是七天内。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紧急疾病、生活不可以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实行。

Tags: 刑法 刑事辩护代理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