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抢夺罪中的“当场”是指什么
在对抢夺犯罪的概念中,所谓的“当场”一般指的是推行抢夺行为的具体现场及其有关行为人在刚刚完成该行为后,立即被别人所知道并展开追捕的整个过程。
这里的“当场”,主要强调了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的紧密联系和不可分割性。
然而,就法律实践的层面而言,对于何谓“当场”的断定,需要大家全方位而深入地剖析海量有关要点,包含时间间隔的长短、场地变换的情况、受害人和别的人员追捕行为的准时性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紧急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紧急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根据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抢夺罪中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什么
“携带凶器抢夺”指的是在抢夺过程中,行为人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携带其他足以危及人身安全的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携带的凶器应当具备现实危险性,能对别人人身安全构成威胁。比如,携带匕首且在抢夺时有意展示或暗示该凶器以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目的,就构成“携带凶器抢夺”。若仅在抢夺后被发现携带凶器,且未用于推行暴力或威胁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此规定旨在更严厉地打击此类具备较大社会风险性的抢夺行为。
3、抢夺罪中的“数额较大”怎么样认定
在抢夺罪中,“数额较大”一般指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这是通常情况下的认定标准,但在一些经济进步水平较高的区域,或许会相应提升数额标准。认定“数额较大”需综合考虑财物的性质、价值、市场价格等原因。假如抢夺的财物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但多次抢夺、入户抢夺、携带凶器抢夺等情形,仍构成抢夺罪。司法实践中,对于“数额较大”的认定或许会因区域差异、案件具体状况等原因而有所不同。如有具体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在对抢夺犯罪的概念中,所谓的“当场”一般指的是推行抢夺行为的具体现场及其有关行为人在刚刚完成该行为后,立即被别人所知道并展开追捕的整个过程。这里的“当场”,主要强调了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的紧密联系和不可分割性。然而,就法律实践的层面而言,对于何谓“当场”的断定,需要大家全方位而深入地剖析海量有关要点,包含时间间隔的长短、场地变换的情况、受害人和别的人员追捕行为的准时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