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拿离婚协议办房地产证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中所载有关房地产所属权的条约,在特定状况下可被视为申请房产证书的要紧依据。应该注意的是,这并不是约定100%的有效性。若离婚协议是基于双方真的的自想愿构建且未触犯任何法律法规上的禁止性规定,则此类协议总是具备法定的约束力和法律责任。然而,假如由于欺诈行为或强制威胁等致使该协议归于无效,又或是牵涉到了与第三人有关的合理利益,那样仅凭离婚协议可能并不可以够顺利地完成房产证书的申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拥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拿离婚协议办汽车过户合法吗
离婚协议约定汽车归属及过户事宜一般是合法的。离婚协议对夫妻财产的分割等有关事宜具备法律效力。在协议中明确约定汽车归一方所有并由其办理过户流程,另一方应予以配合。
然而,仅凭着离婚协议本身去办理汽车过户可能存在肯定问题。汽车过户一般需要到汽车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管理部门一般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离婚协议、汽车行驶证等材料。假如他们不配合办理过户流程,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渠道来强制他们履行过户义务。
总之,离婚协议约定汽车过户在法律上有肯定依据,但实质办理过户仍需遵循汽车管理部门的规定和程序,如有必要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忙。
3、拿离婚协议办理房地产证的效力怎么样认定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地产归属的约定,对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若依此协议办理房地产证,在通常情况下是有效的。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协议是双方在离婚时对财产分割等事情的约定,经双方签字认同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一方依据该协议办理房地产证时,房管部门一般会依据协议及有关手续进行办理。但应该注意,若存在欺诈、胁迫等致使协议无效的情形,或者没有办理房地产过户流程,或许会引发后续的法律纠纷。总之,拿离婚协议办理房地产证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的状况下,一般是有效的,但仍需小心对待,防止潜在风险。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地产归属的约定,在肯定条件下可以作为办理房地产证的依据,但并不是绝对有效。假如离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然而,假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致使协议无效,或者涉及到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那样仅依赖离婚协议可能没办法顺利办理房地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