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了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离婚程序终结之后,在特定情形下,当事人是有权利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请求的。
具体而言,若在离婚之后,任何一方仍然遭受来自另一方的暴力或其他形式的威胁与侵犯,那样该方就享有向法院提交保护令申请的法定权益。
比如,假如他们持续进行频繁的骚扰、跟踪、恐吓等行为,对你的平时生活与人身安全构成了紧急的威胁,那样你便拥有了申请保护令的合法条件。
2、离婚了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吗
离结婚以后可否提起诉讼需要支付抚养成本在完成离婚手续之后,仍然大概依法寻求子女抚养成本的支持,这是爸爸妈妈应尽的义务之一。
爸爸妈妈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支付至其年满十八岁。
假如任何一方不再履行此项责任,其未成年子女有权需要爸爸妈妈为此支付抚养费。
在此方面,无论是诉讼请求支付抚养费还是针对有关事件的诉讼限时,都不适用于这种案件的处置。
在婚姻关系结束后,未能继续与子女共度时光的爸爸妈妈所负有些支付抚养成本的责任并不会因此消失。
在协议离婚的状况下,尽管没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需要亲自承担子女的抚养责任,但他们需要实质支付子女所需的抚养成本,以确保他们可以履行我们的抚养义务。
然而,假如在离结婚以后出现了不支付抚养成本的状况,那样另一方则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需要他们履行我们的抚养义务。
在获得有利判决之后,他们还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结婚以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成本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没有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需要。
3、离婚了可以强制需要女方转走户口吗
离婚之后,男方能否强制需要女方迁移户口户口问题是公民自行决定范畴,没任何机关单位(包含公安部门及省、市、区各级审判法庭)有权强迫公民迁移户口。
若男方以户口簿登记的户主身份出现,便有权与女方进行磋商,争取将它女方户籍予以迁移,同时亦可为女方申请办理户口分之独立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一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根据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留、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当大家探讨离婚了能否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时候,要了解这背后有着多种考量原因。离婚过程中或者离结婚以后,假如一方遭受另一方的家庭暴力、威胁等侵害人身安全的行为,是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并且,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并不局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去人身安全保护令,在离婚场景下,还有诸如孩子抚养费的支付与调整、一同债务的认定与分担等要紧问题值得关注。假如你在离婚有关的法律问题上,如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步骤、其他权益的保障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得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