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关于离婚过错方的规定有什么
《民法典》明确离婚过错方情形,如重婚、出轨、家暴、虐待丢弃等,无过错方有权索赔。如配偶出轨致婚破,出轨方可能被认定过错方,法院处置财产分割时可能多分给无过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别人同居;
(三)推行家庭暴力;
(四)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民法典关于结婚以前个人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结婚以前个人财产包含一方自研创作所得奖励回报、个人劳动收入、常识财产盈余、遗赠遗产等。若遗嘱等规定单独授与一方则除外,个人财产投资收益也属此类。无论是不是结婚,其所有权不受婚姻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结婚以前财产;
(二)一方因遭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民法典关于欠条溢价的规定是什么
欠条溢价问题复杂,涉及条约约定和法律适用。一般欠条利率超上限部分不受保护。依《民法典》,债权人请求按约定利率付息,法院支持,但约定利率不能超订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价格利率的四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能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约定的,视为没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清楚,当事人不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买卖方法、买卖习惯、市场利率等原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利息。
民法典规定,离婚过错方主要包含以下情形:重婚、与别人同居、推行家庭暴力、虐待或丢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在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譬如一方出轨致使婚姻破裂,出轨方可能被认定为过错方。对于过错方,在财产分割等方面或许会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