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袭警罪是如何认定
“袭警罪”是一项司法条约,主要针对那些违反法律规定,用暴力方法或推行威胁行为,阻挠和制止国家机器中负责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职能的公职职员履行其职责的违法行为,特别着重强调针对的对象是身着制服的人民警察。在对该类犯罪进行断定之时,大家应当关注以下几个重点要点:
第一,需明确行为发生时是不是存在真实的暴力行为或实质性的威胁;
第二,要对行为的指向有明确的认识,即是不是直接针对正在实行公务的人民警察;
最后,还需要看行为致使的结果,是不是紧急干扰了警察正常的执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办法妨碍国家机关员工依法实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办法妨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实行代表职务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办法妨碍红十字会员工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妨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实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用暴力、威胁办法,导致紧急后果的,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实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辆撞击等方法,紧急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袭警罪是如何判的
针对警察在实行公务过程中所遭受的暴力袭击行为,一般将它认定为“袭警罪”并据此进行定罪量刑。
即使有关事件并未构成紧急违法行为,警方也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推行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若这种行为紧急威胁到执法职员的人身安全,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对于那些暴力袭击正在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警察的犯罪嫌疑人,依据情节轻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处罚;
假如他们使用了诸如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辆撞击等极端方法,紧急风险到执法职员的人身安全,那样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办法妨碍国家机关员工依法实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办法妨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实行代表职务的,根据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办法妨碍红十字会员工依法履行职责的,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妨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实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用暴力、威胁办法,导致紧急后果的,根据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3、袭警罪是如何设立的判几年
袭警罪,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近增设的一项犯罪种类,其宗旨在于维护人民警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正当程序与职员安全保障机制。关于此项罪行的量刑幅度,主要依据其情节轻重划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及“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两种情形。若行为人在推行袭警行为时,涉及到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辆撞击等方法,对人民警察的生命安全构成紧急威胁者,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在断定是不是构成袭警罪的过程中,需要全方位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实质行动与所导致的不好的影响等多方面原因。若仅为轻微的冲突或阻挠,尚未达到犯罪标准,则大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在具体事例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依据事例的具体事实状况,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审判结论。
“袭警罪”针对暴力或威胁阻挠警察实行公务的违法行为。断定重点:真实暴力或威胁、行为直接针对警察、紧急干扰执法。此罪着重保护实行公务的警察,确保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