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医疗事故致使病人死亡责任怎么样承担
在民法典的框架下,当医疗事故致使病人死亡时,责任的承担是多层次的,包含:
1.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由于医疗机构作为服务的提供者,有责任确保病人在同意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安全。
2.医疗机构还需承担行政责任,即同意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管和处罚。
3.对于医务职员而言,假如他们的行为构成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若未构成犯罪,但存在过错,则需承担行政责任。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病人在诊疗活动中遭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职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事故致使病人死亡怎么样追责
找法网提醒,在医疗事故致使病人死亡的状况下,追责的过程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1.需要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方,即是因为医务职员的过错还是因为药品、消毒商品、医疗器械的缺点致使的。
2.假如责任方是医务职员,那样医疗机构将承担主要责任,医务职员个人也会面临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
3.假如责任方是药品、消毒商品、医疗器械的缺点,那样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等人将承担责任。
4.在追责过程中,病人或其家属可以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置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渠道来解决医疗纠纷。
5.假如选择通过诉讼解决,需要遵循肯定的法律程序,包含诉前筹备、提起诉讼、医疗事故鉴别等步骤。
医疗事故致死医务职员处罚规定
对于医疗事故致使病人死亡的医务职员,依据《医疗事故处置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他们将面临一系列处罚手段。
1.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医务职员警告或责令其中止执业活动。
2.假如情节紧急,还可能吊销其执业证书。同时,假如医务职员的行为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类处罚手段旨在维护医疗秩序和病人权益,同时也对医务职员起到警示用途,促进他们愈加小心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