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初的新冠疫情在海量医疗工作者的忘我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中,终于得到了有效的控制,谈到对疫情的控制,除去对确诊或者的积极救治以外,对疑似病例的隔离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手段,但总有人感觉隔离限制了我们的自由,而不配合。那样,疫情防控中强制隔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拒绝隔离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强制隔离的法律依据
疫情防控期间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人推行强制隔离手段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条: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需要同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手段,如实提供有关状况。
《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准时采拿下列手段:(一)对患者、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依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患者,确诊前在指定场合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合进行医学察看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手段。拒
《突发事件应付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对处置手段,积极参加应对救援工作,帮助维护社会秩序。
拒绝隔离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第1号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讲解、通知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拒绝同意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职员,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帮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手段。构成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将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具体责任如下: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实行卫生防疫机构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手段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紧急危险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在疫情防控过程中,以暴力、威胁办法妨碍有关机关员工依法实行职务的,如抗拒隔离、以暴力方法逃避隔离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3、假如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拒绝同意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导致传染病传播,情节紧急,风险公共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过失以危险办法风险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假如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拒绝同意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故意传播该疾病,风险公共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以危险办法风险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尚未导致紧急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导致职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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