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中争得孩子抚养权的四点需要是什么
1、以“子女利益最好”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结婚以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状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变化对子女的成长是不是有利等原因;
2、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妈妈抚养为原则。法院审判实践中一般会判两周岁以下子女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紧急疾病或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等缘由的除外;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拥有肯定的分辨能力,其由哪个抚养,要尊重子女我们的选择;
4、在有益于保护子女利益的首要条件下,可以准许爸爸妈妈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离婚诉讼中,怎么样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除适用几个原则外,还要多方采集证据,让法院有理由相信由你抚养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5、《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结婚以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爸爸妈妈双方的子女。
离结婚以后,爸爸妈妈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结婚以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妈妈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爸爸妈妈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据双方的具体状况,根据最有益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6、《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建议》
、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其他紧急疾病,子女不适合与其一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需要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缘由,子女确没办法随母方生活的。
、第二条规定,爸爸妈妈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需要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缘由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成人两性疾病或其他紧急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一同生活的。
、第四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需要子女与其一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一同生活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需要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五条规定爸爸妈妈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建议。
、第六条规定,在有益于保护子女利益的首要条件下,爸爸妈妈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2、没抚养权能争得抚养费吗
1、依据国内民法典的规定,抚养费由给子女的,在没抚养权的状况下,就不负责抚养子女,所以是不可以争夺抚养费的,而是要给付抚养费。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结婚以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成本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没有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需要。
3、《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置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建议》
、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质需要、爸爸妈妈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质生活质量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率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率可适合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率确定。
有特殊状况的,可适合提升或减少上述比率。
、第八条规定抚育费应按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以上就是华律记者为大伙收拾的有关离婚诉讼争取抚养权的常识,假如你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或者直接委托华律网律师帮你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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