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离婚需要何种手续
1.书写起诉状;
2.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
3.人民法院立案后预交诉讼成本;
4.等待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5.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需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假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别人同居;
(二)推行家庭暴力或者虐待、丢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结婚以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第三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起诉离婚原告不出庭如何处置
法律快车提醒你,对于离婚案件,原告离婚不到庭,并且在经过法院传票传唤的,也不提交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撤销起诉。
假如原告是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不回来的,也是按撤诉处置。
3、起诉离婚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吗
可以。
下列职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员工;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与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离婚,但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需要记明委托事情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