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段婚姻走向终结,离婚是必经的程序。但不是每段婚姻都能以协议离婚如此和平的方法画上句号。有的离婚需要对簿公堂,而且不只一次的对簿公堂时,有些问题就接踵而来,第二次起诉离婚他们不到庭如何解决?下面,律图的记者将向各位解答一下,期望对大伙有所帮助。
那样假如首次起诉离婚,因各方缘由未判决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他们不到庭如何解决呢?
依据国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置;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需要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状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置,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传唤债务人应诉。通知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所以通常来讲当受案法院正常送达传票后,他们当事人不出庭的,法院可第三传唤,如经两次以上正常传唤程序,他们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仍然拒不出席的,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并且缺席判决与对席判决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对于缺席判决,人民法院同样应当根据法定的方法和程序,向缺席的一方当事人宣告判决及送达判决书,并保障当事人的上诉权利的充分行使。
以上就是记者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他们不到庭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解答,假如第二次起诉离婚他们无正当理由而不出席的,法院是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判决的,且不影响判决的生效与实行。假如你还有哪些不知道,或者还有有关的问题需要知道,你可以联系大家律图的律师,他们将为你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