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需要彩礼退还状况
需要返还彩礼的,需要满足肯定的条件,假如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一同生活的状况可以倡导需要返还彩礼,法院是应当给予支持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根据风俗给付的彩礼的,假如查明是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一同生活的;
结婚以前给付并致使给付生活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生活困难’,是指依赖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没办法保持当地基本生活质量。”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假如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合帮助。具体方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彩礼降低数额
1、因给付彩礼一方是什么原因致使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依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情况等原因,酌情降低”。
2、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一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他们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低于彩礼总额的30%;一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低于彩礼总额的50%;一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低于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是什么原因致使同居关系解除的与在一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降低5%至20%。
男女结婚给彩礼是地方风俗,但不可以强制需要给付彩礼,不然可能涉及包办婚姻。给付彩礼后,假如双方没正式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在一块一同生活的,给付彩礼的一方是可以需要另一方退还彩礼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假如你有任何的疑惑,欢迎你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