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神州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交通事故造中责任人拒不预付高额医疗费,受害人家属如何解决

www.outfolk.com 2024-08-13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中常常会有受害人的家属哭诉,短期之内就需要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然而普通家庭面对高额的交费单毫无方法。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因为种种缘由拒不支付医疗费的状况不但不少见,反而在实质日常常常出现。无论在什么情形下,生命都是最宝贵的,都要得到足够的尊重。除去协商解决的方法,大家的法律规范也对这种情形进行了规定,可以从中探寻有益于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

先于实行,就是一个可行的办法。先予实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生活活或生产经营的急切需要,依法裁概念务人预先履行肯定数额的资金或者财物等手段的规范。

《民事诉讼法》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实行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成本的;

追索劳动报酬的;

因状况紧急切需要要先予实行的。

第98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实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实行将严重干扰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实行遭受的财产损失。第99条规定,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者先予实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实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建议》第10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实行,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先予实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的急切需要为限。但在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实行后,经过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实行所获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法院强制实行。被申请人因先予实行遭受损失的,还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Tags: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