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报刊、杂志、出版社,互联网上连载小说由于见不到收拾网站的人,而小说作者又常常用笔名,那样的话,一旦小说出现权属纠纷之后,就可能找不到证据证明自己就是作者,也就保护不了我们的著作权。
如何证明互联网上连载的小说,自己就是小说作者,实质中可以根据著作权权属一般认定办法。
1、判断作品是否职务作品
对于互联网版权,可以先看网站跟自己是否有隶属关系,认定下我们的作品是否职务作品。
2、对于著作权归属有没约定
假如自己跟网站之间没隶属关系,那样就接着看看当初就著作权归属有没约定,没约定的,那样这个著作权就归创作者。
如果发现有人擅自用自己连载的小说,将小说转载并冒用笔名的,就构成侵权,导致损失的,建议可以从以下渠道维权:
1、可以先联系侵权人,需要他们停止侵权,撤下被侵权的小说作品,或者直接需要他们按规定转载。
2、假如侵权人在给定的时间内没理会,那样就能向侵权人网站的域名注册服务商,及主机提供服务商进行投诉。
3、当然,也可以向搜索引擎公司投诉侵权内容,假如侵权网站有放谷歌Adsense广告,这种投诉就更会有效。
确定是侵权行为的,可以需要损害赔偿,对于赔偿的计算方具体如下:
1、根据被侵权人所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加上所失的预期应得利益计算;
2、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
侵权人不可以证明其本钱或者必要成本的,那样他由于侵权行为获得的收入,就是所得利益。对于被侵权人损失额不可以确定的,可以用定额赔偿办法。定额赔偿的幅度可以参考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对故意侵权且情节特别紧急的,考虑互联网的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等特征,会对权利人导致紧急的侵权后果,上限可达50万元。
但因为互联网小说的特质,一般情况中作者会用笔名,即便可以通过上述办法证明,但恐怕涉及到信息确认。因此,假如比较难证明作品作者身份的时候,建议可与时找专业律师帮忙。